【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咨询 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点击:1444 文章来源:
一、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十四五”期间呼伦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实施方案》咨询评估服务
二、采购范围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及以上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6)承担过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咨询评估等相关服务工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1月29日至2021年02月04日, 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B座519室递交报名材料(或用EMS邮寄)。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4日下午 17: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519房间
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5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B座417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
邮政编码:010098
联系人:云海旺
联系电话:0471-6659051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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