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技术装备 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点击:1726     文章来源: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鼓励支持首台套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的推广应用,促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

(一)首台套设备,包括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

(二)首批次关键零部件。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19〕335号)文件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光盘各1份)。各盟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于2021329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装备工业处(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邮箱:nmgzbc@126.com)

 

附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x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申请报告书.docx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首台套、首批次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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