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关于申报2019年(第18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4       点击:2152     文章来源:

各旗、县、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局:

为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内经信科电字〔2018〕287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9年(第18批)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

各旗县区工信局依据《办法》的规定,做好对申请认定企业的遴选、推荐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对企业诚信度进行确认。

二、材料编制

各申请认定企业要严格按照《办法》中附件一、附件二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申请认定材料(双面打印)。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并按照附件一、附件二的排版顺序编写。

三、材料报送

请各旗县区工信局将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汇总后,附推荐文件,于2019年9月1日前上报呼市工信局科技电子科。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璐瑶,孙瑀晗

联系电话:(0471)4606298

通信地址:金海五金机电城D座3楼303室

2019年8月8日

附件1:《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2: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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